保障系统各部门党总支、党支部:
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央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保障系统党委现就组织学习贯彻实施好《条例》工作制定如下意见,请各部门党总支、党支部认真执行。
1.充分认识党支部的职责,为执行好《条例》打好认识基础。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各部门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开展好党支部的职责学习和讨论,结合党支部建设重点任务中的“七个有力”与《条例》规定,对标支部现有具体做法,做好支部党建工作的查漏补缺和支部党建工作的长期谋划工作。通过学习讨论,引导支委会干部准备好党建规定、规则和有关知识的熟悉和储备工作,并为执行好《条例》打好部门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基础。
2.引领全体党员学习、熟悉、领会好《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各部门党支部要切实把党支部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等具体内容向部门全体党员做好宣传和学习工作,采取集体研学或培训、微信及QQ宣传、部门网站等形式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使部门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注重学做结合,对标《条例》和“七个有力”做好支部党建措施做法的调整和改进
工作。
各部门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条例》和“七个有力”重点党建任务做好日常党建工作的规范落实,特别要准确掌握和执行好“七个有力”所涉及的10个二级指标和28个三级指标所要求的规范和规定动作。执行好落实好《条例》和“七个有力”除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思想凝聚、组织保证等宏观作用外,更要注重落脚到配合和推动部门工作、服务师生、提升党员职工职业专业能力、培养部门干部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宣传和执行好学校改革和发展工作部署等等基础性工作上来。部门党支部筹划活动主题和内容要紧紧围绕提升这些基础性工作来开展,搭建交流和服务平台,丰富服务载体,真正起到促进部门工作的作用,落实学做结合的要求。
各部门党支部在执行《条例》和“七个有力”党建重点工作的同时,应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及时向分党委反映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十二月份对各部门党支部参考学习安排及内容已发在分党委网页,请各部门党支部及时关注。
保障系统党委
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