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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教育系统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02月23日 09:11  点击:[]

    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的工作思路是“七个加强,七个保障”,即: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教育改革科学发展;加强作风建设,保障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加强阳光治校,保障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宣传教育,保障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加强案件查办,保障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加强行风建设,保障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成效,为建设教育强省,科教兴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教育改革科学发展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监督和检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和中省决策部署在全省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

    2.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和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重点对我省承担的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和由我省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改革试点项目、重点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省教育政策贯彻落实。

    3.加强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和 “小金库”清理,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蛋奶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惠及百姓、落到实处。

    二、加强作风建设,保障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4.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建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教育改革发展的水平,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的水平,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水平。

    5.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将高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考核和任免高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6.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确保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7.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全面落实省纪委《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试行)》,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梳理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科学化水平,全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8.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实现配套和对接,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加强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

    9.稳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梳理总结前一阶段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工作力度,确保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稳步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四、加强阳光治校,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10.准确把握阳光治校的实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办学治校的理念,带头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三项基础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促发展。

    11.大力开展阳光治校。严把重大决策、干部人事、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阳光招生”、“阳光收费”、“阳光财务”、“阳光基建”、“阳光采购”、“阳光校务”、“阳光党务”等活动,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12.形成阳光治校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中央三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科学谋划,逐步推进,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阳光治校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保障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13.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深入抓好“四项教育”。针对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学生等不同群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岗位教育、示范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

    14.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学校建设的方方面面,实现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抓住新生入校、学生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学风考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15.积极开展廉政理论研究。发挥教育系统学科和人才优势,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为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有效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证。

    六、加强案件查办,保障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16.加强信访监督。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加强信访台账管理,认真接待、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和初核,把处理信访举报和对干部、职工的监督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信访举报的监督职能。

    17.加强案件查办。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招生考试徇私舞弊以及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商业贿赂等案件。

    18.加强对案件的剖析和通报工作。注重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有针对性地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行风建设,保障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9.加强对大中城市中小学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和《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教育收费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确保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20.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监管。认真落实中省有关教辅材料的政策规定,规范教辅材料的编写和使用,加强教辅管理,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群众经济负担。

    21.全面完成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巩固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对尚未全面完成改制任务的学校建立台账,逐校清理,限期完成,坚决纠正以“改制”为名的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2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教师从业行为的监管,教育和引导教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23.全面推进各类学校的学风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建立健全学风建设体制机制,坚决治理学术腐败、学术不端、学术失范行为。

    24.继续开展教育行风通报督办工作。定期分析梳理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情况,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督办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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