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不仅是我们通讯和娱乐的工具,也能随时记录充满美好回忆的瞬间,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广大职工爱校荣校热情,发现和感受校园中的美好瞬间,展现校园美丽景色,经保障分会委员及各单位工会小组长共同研究,决定举办保障分会职工手机摄影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组织小组
保障分会全体委员及各单位工会小组长。
二、 活动主题
捕捉校园最美瞬间
三、 时间安排
各单位上报作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评选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日
奖励及展出时间:2020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
四、 参赛对象
保障分会全体职工。
五、 作品要求
1. 作品必须使用手机拍摄,非手机拍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 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拍摄,若发现借用、复制别人作品现象,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 作品拍摄地点应在学校校园以内(学校风景、人物均可)。
4.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暴力、色情、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5. 拍摄作品时间仅限2020年10月23日以后,之前拍摄的照片不得参赛。
6. 参赛作品可以进后期制作。
六、 参赛要求
1. 各单位应号召全体职工积极参赛。参赛人数不得少于正式职工总数的50%。
2. 每名职工提交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幅。
3. 作品应为JPG文件格式,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
4. 各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职工参赛作品,与附件一并打包交保障分会任涛处。
七、 奖项设置
优秀组织奖:一个单位
个人奖:一等奖 参赛作品的3%
二等奖 参赛作品的5%
三等奖 参赛作品的15%
优秀奖若干
八、 评奖办法
优秀组织奖:参加人数占单位职工人数比例最高者。
个人奖:组织各工会小组长及职工代表评审,分数占50%。邀请校内摄影专业教师评审,分数占50%。所有评审均为盲审。
九、 其他说明
活动未尽事宜由活动组织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保障分会手机摄影比赛参赛登记表
保障分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