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和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1-12-30 17:02  

保障系统所属各支部:

根据上级精神,现就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提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代表名额:保障系统所属各支部在全省范围内推荐1-51名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在全省教育系统范围内全额推荐12名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

2.代表条件: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品德作风、优秀的工作业绩、较强的履行代表职责能力。能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纪律,得到广大党员公认。

3.推荐程序:①各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推荐。

②保障系统党委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召开分党委会进行研究,并将结果报校党委。

4.要求:①请各支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要让每个党员了解参与党代表的推荐工作,严肃组织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②各支部务必于1月3日上午12点前将代表推荐纸质版报保障系统党委。

保障系统党委

201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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