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2021-04-30 17:21  


保障系统各部门党总支、党支部:

为落实好校纪委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精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要求,纠“四风”树新风,现结合保障系统工作实际,将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相关工作落实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部门党组织、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引导和督促党员、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以更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标准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新阶段作风建设,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校纪委通知中的附件1、2)为镜鉴,严守廉洁过节纪律要求。

二、强化使命担当。各部门党组织要把廉洁过节作为新时代新阶段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各支部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问题苗头,做好提示提醒工作,防微杜渐。有公务接待任务的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既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又要广泛宣传,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铺张浪费等陋习歪风,引领社会风尚、树立新风正气。

三、确保令行禁止。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2.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3.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4.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7.严禁公务活动用餐奢侈浪费;

8.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组织或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节日期间校纪委举报电话、信箱和网页“一键举报”畅通(可在学校通知中查询),对于“四风”问题线索,也可向保障系统纪委反映,分纪委将及时核查处置;对于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分纪委已经发现将及时向校纪委汇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发生“四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保障系统将按照党章党规及纪检工作要求,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部门党组织请于端午节收假后一周内将节假日期间纠治“四风”问题自查表(学校通知的附件3)报送保障系统纪委;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及时上报。

举报电话:029-86168232

举报邮箱:bzjw@sust.edu.cn



保障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