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2023-09-28 14:18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各二级纪检机构: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把纠治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开展作风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要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1)、《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2),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带头严守纪律,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全校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相关要求,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八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赠送礼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高价月饼、蟹卡蟹券等;严禁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向管理服务对象私借使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酒驾、醉驾行为,坚守法律底线。

三、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要以中秋、国庆为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节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摒弃歪风陋习,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全校践行勤俭节约、反对奢靡的新风尚,构建清朗文明校园。

中秋、国庆期间,校、院两级纪检机构将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执纪,及时处置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四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理,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本单位节日期间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0月7日将《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问题自查表》(附件3)报送校纪委综合室(逸夫楼605室)。各二级单位纪检机构对发现的“四风”问题要及时上报。

举报电话:029-86168052

举报邮箱:jwb@sust.edu.cn

一键举报:https://lz.sust.edu.cn/

附件:

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 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3. 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问题自查表。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关闭窗口